有时看到动画剧本征集的启事,明文规定剧本格式不符合标准的概不接受,也就是说无论你的创意多么突出,题材多么新颖,内容多么引人入胜,只要你剧本的格式不标准,也会被扔到垃圾堆中。
动画剧本真的有标准格式吗?我看过很多我国过去的经典动画剧本,当然很多都是文学剧本,但同样是文学剧本,其格式也均有不同。网上能找到的有《大闹天宫》、《哪吒闹海》、《草原英雄小姐妹》等,书店中也有《花木兰》、《狮子王》等剧本出售。我发现这些剧本的格式并不统一,可拍出来的影片部部经典。其原因在哪里呢?
在我看来,动画剧本只有基本格式,而没有也不应该有标准格式,应该强调的倒是剧本编写的特点。
基本格式就是表达清楚编剧者的本意。用换行来清晰介绍每个动作、每句话、每个场景,这就足够了(恕我妄言了,因为我最讨厌标准)。
至于“标准格式”中的“场次、日、夜、外、内”等描述则非常多余,再有在镜头性剧本中过多的使用“特写、推、淡入、淡出”等描述,其实也大可不必。这些是导演的活,编剧不应该抢导演的饭碗。
剧本格式不需要那么严格,硬性规定格式,会限制编剧者的创作风格,总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去束缚,会让我们流失很多优秀的创意。在过多的条条框框下,中国人吃的亏还少吗?
编剧者在写剧本之前,首先应该在自己的脑海中已经看过这部影片了,对该影片的整个脉络已经理顺,这样就可以写出流畅的作品了。
剧本不同于小说,即使是文学剧本,也应符合动画剧本的编写特点。文学剧本是动画片的基础,而文学剧本不同于文学作品,文学作品要用文字写出人物的思想、性格,而剧本要通过语言、动作等详细写出角色的思想、性格,写出场景的细微变化,不让影片制作者(导演)再去思考应该怎样去表现,制作者(导演)要考虑的是如何在艺术上表现编剧的意图。
比如《哪吒闹海》中:
浪涛横卷,碧蓝变成墨绿,墨绿又变成黑色。
浪头像千爪万手似的朝哪吒扑来,把他托向高空,又摔落在礁石上。
“
呔!谁打伤俺巡海夜叉?”
敖丙出现。
“
是我!陈塘关李靖的儿子
——
哪吒。你是谁?”
敖丙狞笑:“
你这个小子有眼不识泰山,俺是龙王太子敖丙。”
举起金瓜要砸哪吒。
哪吒后退,躲在礁石后面,说:“
慢着,你们把小妹还回来。”
“
已经进肚子里了,”
敖丙拍拍肚皮,指挥虾蟹,“
上呀!把他抓住,剔骨扒皮吃童子肉。”
虾蟹侍卫一拥而上。
哪吒连跳几步,气愤地抽出红绫一展,红光簇簇,直扫得几个虾蟹粉身碎骨。
有了这样的清晰地描写,导演的任务就是如何用艺术手法去表现,而不用再去考虑每个角色要做什么。
我们应该从这些优秀的经典剧本吸取养分,摒弃条条框框的束缚。